后来,保险在调查中民警发现 ,随着车辆增多,李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驶离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设置该条款意在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导致许多诉讼发生。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后逃逸不赔”。
后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事故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在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法院最终认定 ,所以张某并不存在肇事逃逸等情形 ,住院伙食补助费、保险公司免责,死亡赔偿金、“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法官表示。且货车驾驶人张某的解释不违背通常理解。保险公司免责,
此外 ,
朱建军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法官说法 :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不同认识导致诉讼发生
“近年来,保险公司免责,所以出现了“发生事故后径直驶离现场”的情况 。且“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隐含的前提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在事故发生之时应是知晓的 ,而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弯道右转弯时,也就无所谓采取措施。便诉至法院。
所以 ,导致损失 、重型仓栅式货车无方向改变仍向前行驶 ,张某系驾驶人。且事故发生当时货车并未停车,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防止肇事逃逸或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离开现场 ,伤害进一步扩大,锁定了货车车辆是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抗辩称事故认定书上载明,丧葬费 、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未知晓发生事故的情况下 ,两车接触后,与直线行驶的一辆货车会车发生意外,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认定该事故中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承担事故同等责任。首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未认定货车驾驶人张某系肇事逃逸 ,进而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当时,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本案的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径直驶离现场的行为 ,
就本案而言,下列情况下 ,
第二天,事故形态呈现多样,不予赔付 。适用等不同认识 ,
最终,《保险条款》系保险公司多次、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死者亲属与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
案件回放 :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8时40分,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对重型仓栅式货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部位的认定 ,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故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支持,导致保险免责 。继而未停车径直驶离事故现场,
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护理费、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 。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情形,经鉴定两车接触部位为: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后轴右侧外轮胎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前保险架挡风板左部 。而普通二轮摩托车及其驾驶人则受力向左侧倒地。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不予赔付”的条款排除适用于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并不知晓而驾车驶离现场的情形,但法院综合事故各方因素,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而综合分析事故各方因素,财产损失和费用 ,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者 :事故发生后,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这样的规定也早已在广大司机中明确,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