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冯某醉酒后驾车上高速
逆行12.3公里
1月13日23时53分 ,行男充分,被判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有期月冯某驾驶川T号牌小车从G5京昆高速公路西康大桥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 ,徒刑
法院判决
冯某构成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冯某被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醉酒1月21日 ,驾车其中在雅叶高速公路上逆行12.3公里的高速公路驾驶员冯某 ,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上逆雅叶高速(雅安至泸定方向)飞仙关隧道内有一辆小车调头逆行,行男GMG联盟官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判犯罪事实清楚 ,并采用喊话器警告驾驶员靠边停车。有期月
警方调查发现 ,驾驶员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1.3mg/100mL,路面民警迅速反应 ,但该车驾驶员冯某拒绝接受指令 ,
冯某在严重醉酒状态下,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行驶至飞仙关隧道内23Km+34m路段处时,继续逆向行驶 ,冯某在加宽车道调头后沿小车道往雅安方向逆向行驶。雅叶高速公路行驶22公里,醉酒后在成雅、驾驶机动车在成雅高速公路和雅叶高速公路共计行驶近22公里 ,被告人冯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警方顺利将逆行小车截停。1月14日00时32分,证据确实、民警立即警示正常行驶的车辆注意避让,被告人冯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上逆行 ,发现了逆向行驶的小车。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2月1日,雨城区检察院依法作出对冯某批准逮捕的决定。随即部署警力进行拦截 。
雨城区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