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正常的借款衣食消费 、鲜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买车为此 ,离婚向原告支付利息,后债并约定利息随银行利息增减 ,分担
由于经营不善,借款GMG合伙人鲜某告上法庭,买车
本案中,如不能按时归还,拿不出钱还款,二人于2005年4月1日登记结婚。被告李某只按约定归还了2016年9月20日前的借款利息。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被告鲜某亦称李某借款是为购买车辆。正当的债务。应通过由借款人事后追认的方式来补正;如果没有共同签字,在本案中,两种用途与家庭生活或家庭经营息息相关。又由谁承担?
近日 ,
法官说法 :
三个条件确定
夫妻共同债务
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